挂网耗材全面调价后,备案采购开始了。
近日,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做好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诊断试剂)备案采购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启耗材备案采购。
根据《通知》,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对产品提出的要求是“未在山西省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且是临床诊疗必需、平台现有产品无法替代的产品”。
备案采购工作由医疗机构按照本机构内部的审批流程组织进行,而备案采购产品的价格也有医院与企业自行议定。
具体议价上,《通知》称,备案采购产品的采购价格由医疗机构参照同类产品及全国其他省份同一产品的最低交易价与供货企业自行议定。
之前执行的医用耗材(诊断试剂)产品新增挂网办法自本文件发布后暂停执行。
实际上,今年初山西省已经开展了耗材采购参考价省级动态联动调整。
今年2月1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和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参考价省际动态联动调整工作的通知》,要对所有挂网的耗材产品进行价格联动调整,今年3月底前完成。
联动范围上,在山西参加挂网采购的所有耗材的参考价均须实行动态联动管理。具体产品包括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电生理类、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材料、口腔科、其他(包括人工瓣膜、人工补片、人工血管、医用高分子及制品)等十大类医用耗材。
价格联动后,山西省要参考14省际联盟和京津冀联盟的最低挂网限价作为其挂网参考价。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采集陕西等省和“京津冀”医用耗材联盟采购的最新限价(挂网价),通过与山省现行挂网限价(或最低交易价)进行比对,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将同一产品的最低价作为采购参考价,在山西省耗材采购平合信息系统挂网并设置“红黄绿”价格动态提醒程序。
医院参照参考价及本机构实际采购价,与供货企业自行议价采购。原则上采购价不得高于参考价及本机构的历史采购价。
对于在上述省际联盟无参考价的产品,《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参照本机构或山西省同类产品在全国其他省份的最低交易价与供货企业自行议价采购。
当时的通知也提到,如果未在山西省耗材采购平台挂网且是临床必需的产品,可由医疗机构通过省耗材采购平台进行备案采购。
现在看,山西省的十大类高值耗材联动价格早已经完成,因此开启备案采购。已经挂网的十大类高值耗材,想必已经是是“更低价”了。